第57章
作者:
萝樱 更新:2024-07-31 16:10 字数:1900
常衡面色煞白,脸上早就爬满了汗水,本就重伤失血过多,连日来又不眠不休照顾两个小家伙,身体早就吃不消了。
更糟糕的是,他因为心急,一路上连口气都不敢多喘,也不知何时,震裂了伤口,原本已经结痂的伤口,再度渗出血来。
伸手一捂,再拿开时,雪白的掌心已然被血染红了。可他不能停下,天快黑了,他必须赶紧把孟梨找回来才行!
如今虽是夏日,但此地荒僻,入夜时,夜风总归是凉的,孟梨不久之前,才染过风寒,高烧之后,就一直咳嗽个不停,也就这几日才好些。
可人却瘦了一大圈,尤其是脸上,一点肉都看不见,显得眼睛尤其大,每次和常衡说话时,却又神采奕奕的,天真的样子,看起来真像个小孩子。
常衡一直以来都很愧疚,觉得没有照顾好孟梨,没让他吃到一些好东西,还总是因为揣摩不透孟梨的心思,而让他闷闷不乐。
每次看见孟梨独自躲在角落里,寡言少语的样子,他都很难受,他无数次想要去哄孟梨开心,却又无数次退却了。
因为……孟梨喜欢的是叶姑娘,能让孟梨开怀大笑的,也是叶姑娘啊。
他们一个真诚善良,一个善解人意,站在一处郎才女貌,宛如一对璧人,确实很般配的。
如果,孟梨和叶姑娘两情相悦,最终能解开误会,走到一起,那么,常衡觉得自己会很欣慰的。
他会真心实意,替孟梨高兴。
血流得越来越多了,常衡飞快点了身上几处穴道,继续沿途寻找。
天色越来越暗,街上的行人也少了许多。
他心里也越来越急,生怕孟梨在外遇见危险,怕他再次受伤,也怕他在外挨饿受冻被人欺负……就算孟梨真的要走,也应该同他说一声才是。
他真心实意把孟梨当朋友,可孟梨却连一句话,都不给他留。
还让他这么心急如焚,又这般牵肠挂肚!
做事完全不考虑后果,凭一时冲动,连死都不怕,这样爱逞强,还特别嘴硬的孟梨,不是小孩子,又是什么?
常衡手扶着路边的石墙,一手捂着胸口,鲜血顺着指缝溢了出来。
他身后行过的路上,也满是斑驳的血迹。
到底是为什么?
为什么他会因为孟梨行踪不明,而方寸大乱?
又为什么,他的菩提心,居然也会颤?
第29章 孟梨是贫道最重要的朋友
从街尾突然传来吵闹声,也不知是谁高呼了一声“杀人了”,如平地一声惊雷,在夜幕降临的城中骤响。
远远一群官差,配着腰刀,径直前往命案发生的当铺。
那里早就被赶来看热闹的百姓,包围得水泄不通,为首的几个官差,一边高喊着“让开,让开”,一面分站在店门口两旁,好让后面的官差进去。
一进门,迎面就是一股浓郁的血腥气。
当铺的老板是个年过四十的中年男人,体格强壮,吃得肥头大耳,此刻仰面倒地,喉咙上留有一个血淋淋的窟窿,看样子是被人用利器,直接穿透了喉咙,一击毙命。
死也未能瞑目,一双大睁的眼睛,瞳孔已经溃散发白,但依旧布满着惊恐之色。
满地都是未干涸的血迹,连木架上摆放的货品,也溅上了血迹,地上落了个空匣子,里面的东西却不翼而飞,整个命案现场惨不忍睹。
围观的百姓们指指点点,议论纷纷,开始谈论今日有没有见到什么可疑的人。官差在检查了一番命案现场之后,发现了残留在血泊里的一个脚印,约莫七寸二,按照脚印推断,脚印的主人不会太高,约莫七尺。
很快就由命案现场,得出了以下三个结论:
一,杀人者擅用刀剑类的利器,所以杀人时一击毙命。
二,此人不为钱财,金银珠宝都未动,但唯独取走了匣子里的东西,可见是有目的性的。
三,此人脚约七寸二,身高约七尺。
得出这三条结论之后,官差开始在附近围观的百姓中,逐一排查,就听一个百姓说,自己倒是见到一个奇奇怪怪的少年,约莫十六、七岁,从中午开始,就一直站在巷子口,踢地上的小石头。
又一人道:“我也瞧见了!他看起来脑子不大好,嘴里一直念念叨叨,不知道在跟谁说话。我还看见他手里拿着一把刀子,大约……”他回想了一下,然后拿手比划,“大约这么长,这么宽,一看就锋利得很,刀锋雪亮雪亮的!”
经这两人一说,围观的百姓中,又有人说,曾经看见那少年进出过当铺,进去和出来时,手上都空无一物,看样子既没典当什么东西,也没有赎回什么东西。
“看他的神情,似乎很是烦闷,一直挠头抓耳,表情也有些不耐烦!”
官差追问:“那你可记得,他具体长什么样?”
“就……就十几岁的样子,大概这么高,穿着个蓝袍子,长得白白净净,斯斯文文的,很秀气,哦,对了,他咧嘴的时候,会露出两颗尖牙,像狼狗一样!”这名百姓开始回忆起了对方的外貌,并言之凿凿地道,“肯定就是他杀的人!准没错!”
“赶紧派人抓他!别让人跑了!”
“对!”
众人纷纷起哄。
“口说无凭,既没有确凿的证据,怎可妄下推断,说那名少年执刀杀人?”从人群中,突然响起了一道男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