虐文使我超强 第534节
作者:公子永安      更新:2023-04-15 13:12      字数:2695
  她怎么能这样,无视过去的伤痛,轻描淡写跟他好?
  “别碰我!!!”
  戚厌严重应激,他猛地推开她,自己也呼吸困难,一阵天旋地转后,瘫软在地上。
  糖。
  他要吃糖。
  戚厌颤抖着,拖着双腿,在地上爬行,一分钟后,他艰难攀上茶几,抓起果盘里的水果糖,一把又一把往嘴里塞,喉咙异物感严重,令他几欲作呕。
  难受,好难受啊。
  他怎么能这么狼狈?他还在她面前,像怪物般发病了。
  是不是很丑?肯定吓到她了。
  他真没用,真没出息。
  戚厌厌弃感更重,眉宇笼罩着沉沉的哀色。
  恍惚之间,她坐在他的身后,两条腿绕过来,将他温暖盘在其中。
  “好了,别紧张,张嘴。”
  他死死闭着嘴,嘴唇被咬烂。
  “听话,张嘴,塑料糖衣都没剥,谁叫你这样吃的?”
  她一手抚摸他的背脊,像是撸猫一样轻柔,随后她低下头,轻轻吻他的后颈跟耳朵。
  “嫣嫣,听话。”
  怪物缓缓松开了牙齿,淌出丑陋的涎水,她却丝毫没有嫌弃,将他嘴里的水果一颗又一颗拿出来,又将最后一颗剥了糖纸,抵着唇,送进他的嘴里。
  柑橘味的。
  他渐渐安定下来,虚脱般倒在她的怀里。
  戚厌瞳孔漆黑,从下往上望着她,“大小姐这一次,又想怎样玩我呢?觉得我没有像蛆虫一样,烂在泥潭里,您不爽了是吗?”
  绯红没有理他,她伸手,摸遍他全身。
  戚厌脸庞惨白,颈后又着了火,气息急促,“你,你干什么。”
  “积木呢?”
  他嘴硬,“扔了,烧了。”
  绯红似笑非笑,“所以我为什么还在这里?”
  戚厌偏了偏头,“我不知道。”
  绯红把他放下,满屋子转了一圈,最后在他的枕头下找到了那一枚褪色的积木,从鲜红色变成了淡红色,没有之前鲜艳夺目,却被磨得圆润细腻。
  “喏。”
  她手掌一扬,指尖缠着红绳,那枚积木就坠在了戚厌的眼前。
  “破例给你个机会,再许一次愿,声望,财富,地位,爱情,什么都行。戚厌,你想要什么?”
  戚厌嘴角凝固着血迹,破碎得很凄美,眼神却很凶。
  “这些,我都不要。”他说,“我要,神,留在我身边,直到我死为止。”
  绯红挑眉。
  “人类真贪心。”
  “不准?”
  她低下脸,与他额头相抵,“神说准了。”
  戚厌紧紧抓着她的衣角,表情冷淡,声音带着细颤,“那你这次……不走了?”
  不会再抛下我了吧?
  绯红百无禁忌,懒懒道,“等你死得烟消云散了,我再走,这可以了吧?”
  戚厌心中石头落地,他像是死而复生,大口大口喘着气,泪珠不断淌落。
  他冲着她,露出重逢之后第一个笑容。
  活泼的,牙齿雪白。
  “……好!我明天上班带养生壶,泡枸杞!”
  没过多久,首都医院都知道,他们最年轻的骨科主任不但升了副院长,还破天荒谈起了恋爱。与此同时,国家首席的资料更新,配偶一栏有了男主人,热搜爆出之后,粉丝哀嚎一片,哭天喊地辱骂姐夫。
  绯红工作结束,到医院探班,在独立休息室里,首席姐夫的桌前果然多了一个超大号的养生壶,里面泡着参片、枸杞和红枣。
  “麻辣烫,不辣的,你应该能吃。”
  绯红放下塑料盒,拆了筷子,熟练挟起一枚牛肉丸。
  戚厌拆了手套,很自然张嘴,接受投喂。
  她癖好很多,再奇怪的他都经历过了,不差这一件。
  “滋味好吗?”绯红还说,“还记不记得那天,你非要揪着我要真相,其实我当时赶着去买这家的麻辣烫,去晚了就没有。”
  医生男友:“……”
  牛肉丸哽在喉咙。
  医生男友夺过她的筷子,残忍没收了她今天的福利,“我自己吃。”
  斯文的家伙硬是吃出了嚼她血肉的血腥风格。
  绯红笑得乐不可支。
  她坏心眼伸出腿,撩他敏感的脚踝,还钻进了裤管里。
  她遗憾地说,“你毛,不多啊,都夹不了。”
  戚厌的嘴唇猝不及防被汤水打湿,他瞪了她一眼。
  “来了!猪蹄来了!”
  博士生吆喝着进来,相当热情,把一盒卤猪蹄递到绯红面前,“这可是好东西啊,师娘,您得尝尝!”
  抱大腿第n步,贿赂博导的女朋友!
  绯红瞧他,微微一笑。
  “姓皇甫的?”
  这社畜小秘书,跟男主倒是天定缘分。
  系统:‘……’
  宿主,请不要滥用词语。
  博士生瞪大了眼,夸张捧场叫道,“神了,神了,您第一次见我,怎么知道,难道您主业是跳舞,副业是看相的不成?”
  “学了点,怎么,要看吗?让我摸摸骨。”
  绯红说着就要上手,
  余光里伸出一只雪白的手掌,医生拦住了她,吃醋吃得很没道理,“不许摸他,你今天还没摸我。”
  博士生害怕自己抱大腿不成,反而酿成家暴祸事,放下猪蹄赶紧跑了。他边跑边撂话,“有空您常来诶!下次给您整个养颜猪蹄诶!保证吃了容貌回春赛过十八少女诶!”
  绯红嫌弃:“这么闹的家伙,你怎么收了他?一静一动,干活不累?”
  戚厌:“……胡说什么。”
  他若无其事转脸,腰身板得很正,“我只被你干。”
  绯红笑了一下,他耳根更红了。
  半个小时后,戚厌继续工作,来了一个彪形大汉,戴着金链子,纹着凶悍纹身,他一脸纯良地说在外头走着路,脚被从天而降的砖头砸了。他说完病情之后,又仔细瞅了眼主治医生,惊得头皮发麻,讪讪地说,“我,我走错了……”
  要说大哥也是在江湖里混过的,红刀子进白刀子出,那眼睛都不带眨一眨的,奈何大哥记忆力过目不忘,一眼就认出眼前坐着的医生,是当年一起混的小子。
  而且他不混之后,隔一段时间就出现在天才类的报道里,那冷冰冰的面孔,跟失恋多年的怨种一样,让人印象十分深刻,大哥想忘也忘不了。
  大哥的冷汗顿时就下来了。
  “你没走错,这是骨科,坐。”
  听你这话,大哥感觉我自己要完啊!
  大哥扭扭捏捏地坐下,还使劲扯着衣服,遮住自己胳膊的纹身。
  检查结束后,大哥松一口气,正要开溜,被医生叫住。
  戚厌:“坤哥,没吃饭吧?”
  坤哥:“!!!”卧槽俺还是被认出来了!
  戚厌:“这盘猪蹄送你,吃完不再伤心。”
  坤哥:“???”啥意思?
  戚厌:“不用谢,我们在一起了。”
  坤哥:“……呃?恭喜?”
  坤哥晕乎乎从医院里出来,手里提着一盒卤猪脚,小弟惊讶无比,“医院还搞送猪脚的活动吗?我也要去看病!”
  坤哥惆怅,“现在的年轻人,真了不起啊。”
  玩得是真刺激。
  半年之后,医生跟舞者的感情稳步升温,戚厌还在香蝶湖全款购了一套婚房。
  绯红一看门牌,香蝶湖别墅37号。
  哦豁。
  这手气是真不错。
  医生压了压她快要被风掀飞的鸭舌帽,牵着她进了门,男人的声音清淡平稳,又隐隐兴奋,“外面就做一个小菜园,平时种点番茄,小辣椒,葱蒜,这边有树,可以做个秋千,一楼是客厅,我打算在这里做个开放式厨房,你觉得怎么样?”
  “二楼就做主卧,这间房子有着最好的光线,落地窗很大,还能看见湖的景色,到时候定一些好看的窗纱。”